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政府 關于劃定縣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的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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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工作,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和《甘肅省水土保持條例》有關規定,在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劃定成果的基礎上,劃定了安定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,現公告如下: 一、重點預防區 安定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包括車道嶺林場和西巖山林場2個林區。重點預防面積為42.4 km2,占全區總面積的1.16%(見附件1)。 二、重點治理區 安定區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由安定區北部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、安定區中部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、安定區南部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3個區塊組成,涉及全區19個鄉鎮,重點治理區面積為2624.90km2,占全區總面積的72.01%。(見附件2)。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各鄉(鎮)、街道辦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認真做好全區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工作。
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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